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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門經濟開發區新一代信息技術創新中心項目地塊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發布時間:2023/8/17 15:53:53 483人看過 字號:大 中 小
(1)地塊名稱:祁門經濟開發區新一代信息技術創新中心項目地塊二。
(2)占地面積:7064.15m2。
(3)地理位置:本次調查地塊位于祁門縣經濟開發區。
(4)土地使用權人:祁門經濟開發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5)地塊土地利用現狀:本次調查地塊一直為林地和農用地,無其他生產經營情況。地塊現狀為開發區場平地塊。
(6)未來規劃:科研用地,主要用于建設研發樓。
(7)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安徽群星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8)現場檢測單位:安徽實樸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9)調查緣由:根據2019年1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二、第一階段調查
第一階段調查工作開展時間為2023年8月1日。根據調查情況,本次調查地塊一直為林地和農用地,無其他生產經營情況。地塊現狀為開發區場平地塊。現場無惡臭、化學品味道和刺激性氣味,污染和腐蝕的痕跡;無排水管或渠、污水池和廢物堆放地、井等。相鄰地塊不存在涉及電鍍、化工、造紙、制革、醫藥制造、廢舊電子拆解、危險廢物處置等重點行業企業活動,以及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質的使用、生產和貯存活動等。通過人員訪談調查分析證實,地塊內及周圍區域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三、現場快檢設備輔助調查
基于第一階段場地環境調查(資料搜集、現場踏勘和現場訪談)結果,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等要求進行布點取樣,本次調查地塊面積為7064.15m2,地塊內采用系統布點法布設6個點位;在地塊外共布設1個對照點位;本次調查共采集7個采樣點位。采集表層土樣(0-0.5m)用便攜式有機物快速測定儀和重金屬快速測定儀進行分析。
本次調查快篩采集的7個土壤樣品共分析了12種重金屬(砷、鎘、鉻、銅、鉛、汞、鎳、銻、鈷、鈹、釩、鋅)和揮發性有機物,其中砷、鎘、銅、鉛、鎳、鈷、釩篩查濃度均不高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同時也不高于第一類用地篩選值。鉻和鋅參考《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試行)》(DB4403/T67-2020),檢測值均不高于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同時也不高于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汞、銻、鈹未檢出,鉻、鋅和揮發性有機物含量與對照點無明顯差異,檢測值較低。因此可以判定場地內土壤環境較為穩定,與區域土壤環境相符。
四、第一階段調查主要結論
綜上所述,通過分析歷史衛星圖片或圖表、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及現場快篩結果,項目地塊一直為林地和農用地,無其他生產經營情況。地塊現狀為開發區場平地塊。現場無惡臭、化學品味道和刺激性氣味,污染和腐蝕的痕跡;無排水管或渠、污水池和廢物堆放地、井等。相鄰地塊不存在涉及電鍍、化工、造紙、制革、醫藥制造、廢舊電子拆解、危險廢物處置等重點行業企業活動,以及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質的使用、生產和貯存活動等。通過人員訪談調查分析證實,地塊內及周圍區域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各個環節的調查結果可相互支撐、相互印證。調查結果表明:地塊內及周圍區域均無可能對土壤造成污染的污染源,判斷本地塊不是污染地塊,建議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活動可以結束,無需開展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